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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户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yòng)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如果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yǒu)权向人民(mín)法院提起民(mín)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kě)以依法申请人民(mín)法院先予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

(一)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yǒu)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yǒu)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二)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yòng)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tā)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體(tǐ)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yòng)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三)必须公证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lǐ)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yǒu)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四)期限作用(yòng)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kě)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kě)以依法向人民(mín)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kě)以依法申请人民(mín)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lǐ)部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