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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站 公 告
    山东拆迁律师团代理部分拆迁案件名单如下:
1,济南小清河改造一期工程,五三研究所李春松等13名公房承租人要求拆迁安置补偿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决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
2、日照新港嘉吉肥业有限公司被非法拆迁行政诉讼案。(案件在日照市新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3、220国道平阴段10户被拆迁户不服拆迁评估要求依法安置补偿案。(在调解阶段,尚未立案)
4、山东济宁张泉波不服济宁市建委拆迁行政裁决行政诉讼案。 (法院判决委托人张泉波已胜诉)
5、山东德州陵县旧城改造户被拆迁户维权案。 (调解已结案)
6、山东威海服装厂拆迁案。(调解已结案)
7、山东潍坊青州旧城改造拆迁案。(调解已结案)
8、山东青岛黄岛土地征收补偿案。(调解已结案)
9、山东临沂开发区旧村改造非法拆迁案。 (调解已结案)
10、山东枣庄滕州中石加油站非法拆迁行政强制诉讼案。(调解已结案)
11、山东淄博博山区崮山镇非法拆迁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委托人胜诉)
12、山东菏泽牡丹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案。(调解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3、高密丁铭轮胎批发中心诉山东高密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法院判决委托人已胜诉)
14、济宁市曹东村旧村改造拆迁案。(已调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15、济宁高新区被拆迁人李中元与拆迁人火炬房地产公司拆迁行政裁决案。(济宁市市中区法院已判决委托人胜诉,胜诉后双方已1650万的补偿价格调解。)
16、章丘市中利塑料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案件在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理中)
17、济宁天意印务发展有限公司诉济宁市建设委员会确认为济宁实验中学颁发拆迁许可证违法、撤销房屋拆迁裁决纠纷案。(已判决委托人济宁天意印务发展有限公司胜诉)
18、济宁市高新区三郭居委会 20 户村民诉高新区管委会等非法占地行政侵权案。(该案件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19、济宁市任城区曹营7 户村民诉政府及街道办等非法占地行政侵权案。(该案件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20、石成功、苏兴运等7人与临沂市兰山区曹家王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已调解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1、金乡县三办27被拆迁户诉金乡县建设局和山东省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销拆迁许可证行政纠纷案.(案件在金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达成庭外拆迁安置补偿和解协议)
22、泰安市晨曦制衣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兰山区政府因京沪高铁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案件在协商调解过程中)
23、李中元诉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572.62平方米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案。(案件已经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判决委托人李中元胜诉。)
24、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6养殖户与潍坊市渔业与海洋局因滨海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建设拆迁安置补偿案。(案件经律师调查拆迁手续不完备,在协调调解中。)
25、淄博市张店区23户被拆迁人与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和确认颁发拆迁许可证行为违法案。(该案件于2009年 5 22日律师事务所受理, 2009年5月25日提起诉讼,2009年6月24日、25日在张店区法院开庭审理)。
26、滨州市邹平县黛溪西路刘延春等8被拆迁户与陵县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平分公司拆迁纠纷撤销(2009)邹拆许字第1号拆迁许可证及撤销(2009)邹建裁字第1、2、3、4、5、6、7、8号行政裁决案。(该案件邹平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建设局的行政裁决书和拆迁许可证)
27、济宁三郭村33户村民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批复行政复议决定案(该案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审理中)
28、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吊鼓山村李新民与莱芜电厂占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案(该案已发律师函,尚在协商中)
29、菏泽单县付淑慧诉单县建设局撤销拆迁行政裁决和拆迁许可行政案(尚在审理中)
30、德州禹城彭女士,城中村改造没有给其安置,调解中
31、济南市小清河工程赵庄片区赵家河等五家业主厂房拆迁,调解结束
31、济宁兖州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21户业主已委托,(调解中)
32、滕州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5户业主已委托,(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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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打好信息战
 
来源:拆迁征地律师网 时间:2010-9-1 8:16:36 阅读次数:1695

     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经济、政治、军事等各种战场上,信息已经越来越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同样,我们在面对拆迁这一人生中重大事件时,充分掌握信息和利用信息,也能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中起到关乎成败的决定性作用。

    以下就拆迁的各个阶段需要及时掌控的信息做一下描述。

    第一阶段:拆迁公告阶段

    拆迁公告阶段,是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披露拆迁信息的开始,在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千万不能只是被动地等着拆迁人、拆迁公司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单位工作人员登门跟你商谈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一定要主动出击,利用各种方法,去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与自己的拆迁有关的信息。获取信息的地点一般在拆迁办公室,拆迁办公室一般设在拆迁现场附近。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会将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文件张贴在拆迁办公室所在地的公告栏或公告板上。

    被拆迁人首先要仔细阅读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以及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自己可以看得懂的文件,了解和记录自己的房屋是否在被拆迁的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的政府部门的名称、拆迁人的名称、拆迁公司的名称、补偿安置方案、拆迁期限等重要信息。

    如果觉得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但自己又不明白为什么不合理,这时就一定要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由拆迁律师提供免费解答。如果在律师解答以后觉得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权,这时要及时委托律师,由专业拆迁律师对与拆迁有关的一系列政府批准文件(包括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就批准文件的涉嫌违法性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入司法、行政维权程序。

    第二阶段:洽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阶段

    在这个阶段,被拆迁人如果觉得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标准不合理,千万不要存有抵触情绪,不要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将拆迁人拒之门外,一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委托律师与拆迁人慢慢洽商补偿安置事宜。在这个阶段需要了解和记录的信息包括:拆迁人提出的补偿安置标准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文件以及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等,尤其是地方性法规、政府文件和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一定要拆迁人给出确切的名称和文件号、制定文件的政府机关名称、以及评估依据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专业拆迁律师,由律师对这些信息的合法性作出判断,为下一步维权程序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拆迁行政裁决阶段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一般是拆迁人)都可以提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行政裁决。如果是拆迁人提请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也千万不要消极避让、消极对抗,要积极应对。因为这时已经到了强制拆迁的关键一步了。

    这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接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送达的拆迁人的拆迁裁决申请书和裁决答辩通知书,详细了解裁决申请书和答辩通知书所记载的信息,结合裁决申请提起之前的与拆迁有关的法律程序的进展,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在答辩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裁决答辩书和申请听证等,针对裁决申请书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答辩,并充分陈述自己的补偿安置意见。

    在裁决书送达以后,被拆迁人一定要仔细阅读裁决书的内容和送达通知书里载明的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如果觉得裁决不合理,与自己的要求差距较大,一定要在前述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千万不能耽误了期限。

    第四阶段:强制拆迁阶段

    即使到了这一步,被拆迁人也千万不要放弃。一定要积极主动的了解政府或法院下达的强制拆迁的通知的内容,了解强制拆迁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进行了听证,是否由公证部门对房屋及其内物品进行了证据保全,如果强拆程序违法,被拆迁人照样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被拆迁人在各个阶段一定不要消极被动,一定要明白,不经过一番奋争,拆迁人是绝不会作出让步的。被拆迁人只有在掌握与己有关的各种信息基础之上,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攻其要害,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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