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杨波副主任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时介绍,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是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批准负责办理市内三区土地征收(收回)、储备、整理和招拍挂出让等工作。
对于网友关心的李沧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问题,杨波回复,当前李沧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另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区土地征用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4]25号),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由政府征地机构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征地机构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其按规定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由征地机构直接拨付到被征地单位所在区政府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土地变现收益返还部分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折抵征地费用,由其按规定直接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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